一個運動選手是需要經過許多磨難與艱苦付出,才能得到代表國家出賽機會。而裁判卻能在短短幾分鐘內立刻判決她失格,這不但否定了她努力的心血以及成績、還污辱到她所代表的國家。在各國裁判監視與世界觀眾眼前,且事關國家名譽。試問,有哪名國際代表選手敢冒這麼大的風險,做出任何違反規則的情事?我想,這時選手只會把注意力放在如何將平常練習表現出來,怎還會其他的心思?電子襪若是不符合檢錄組規定,是如何通過檢錄?又為何在檢錄時當下沒有提出質疑?而當評審要求取下電子襪繼續比賽而得分後,卻評判選手失格。很想請問那位韓國裁判及主審趙磊先生,他所謂失格的標準是依據什麼?是有什麼強力的證明能顯示因為穿上電子襪得高分?更何況她是脫下襪子比賽的。難道依照裁判要求,脫下電子襪進行比賽而得分,也算是失格的評判標準嗎? 還是說主審要怎麼判就怎麼判,得幾分都當作沒得分。

    國際裁判的每個舉止動作,觀眾都看在眼裡,這麼多的觀眾都是證人。主審趙磊及韓國裁判該如何向大眾交代他的判決?畢竟跆拳道起源於韓國,當看到別的國家選手表現太出色,難免會感到如臨大敵與無法置信,進而懷疑是否依靠某雙神奇的小襪子而勢如破竹,真這麼神大家都買一雙就好了,哪還需要刻苦練習?

   裁判的使命就是在比賽中要求公允平等,當裁判在國際比賽中無法表現公平判決時,不但會引起觀眾忿怒激動,還會掀起國際糾紛。舉辦國際邀請賽原本是藉競賽讓世界各國有彼此交流的機會,卻反而導致國家彼此嚴重失和,官員忙著道歉、下台。事實上,像這樣的裁判才是失格。他給世界各國觀眾留下惡劣的印象,不但讓自己國家蒙羞,也失去其他國家對韓國的尊重。而我們又再一次認識到韓國的裁判,是在國際跆拳道比賽上如何得金牌的一些手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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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kimeko100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